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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法治

联合国机构称知识产权不会被纳入打击假冒药品的示范法域外法治

时间:2015-01-28   出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点击:
联合国药品管理机构向印度及其他金砖国家保证,在制定打击假冒药物的示范法时不会纳入知识产权问题。

在金砖国家(包括巴西、俄罗斯、中国以及南非)中,印度首先反对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不征求各成员国意见便制定打击假冒药品的示范法的行为。金砖国家担心,这种行为会破坏非假冒仿制药的贸易。

金砖国家常驻维也纳代表团对UNODC起草此类示范法所依据的权限提出质疑,UNODC在回复上述质疑时说:“示范法中的规定与知识产权毫无关系,并且也不适用于非故意的质量缺陷。”

UNODC还补充说:“示范法将纳入适用于所有法律体系并适应每个国家需求的各种选项。”一位UNODC的发言人在接受采访时说:“示范法并不打算处理知识产权问题或者非故意的质量缺陷问题。”

据消息人士透露,金砖国家目前正在审查UNODC的回复。然而,仿制药行业怀疑允许每个国家按照自己的方式定义“欺诈性药品”会因将假药概念与专利问题混为一谈而导致全球贸易中合法仿制药的混乱。

UNODC去年11月份提出的拟议示范法草案并没有明确地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排除在外,虽然对“欺诈性医疗产品”作出了定义,但各国仍可根据灵活性原则自行对其进行定义。目前仍与UNODC合作起草该示范法的渥太华大学Amir Attaran教授近期在接受采访时说UNODC在最近一版的示范法草案中错误地将知识产权问题包括在内。

示范法的最终版本有望给各成员国建立一个可采用的法案模型,但同时也引发了对诸如在2008年发生过的对印度仿制药的没收的恐慌,当时许多印度仿制药货物被欧盟港口没收。 (编译自articles.economictimes.indiatimes.com)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