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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声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商标民事侵权最高赔偿判决企业之声

时间:2016-11-23   出处:新华社  作者:  点击: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熊琳)1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消息,在一起涉及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中,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1000万元。这是北京知产法院建院以来,在商标民事侵权案件领域作出的最高判赔金额。

1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原告美巢集团股份公司(简称美巢公司)起诉被告北京秀洁新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秀洁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美巢公司系注册使用在“工业用粘合剂、工业用胶”等商品上“墙锢”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该商标已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制造、销售的同类商品上突出使用“秀洁墙锢”、“易康墙锢”、“兴潮墙锢”字样,已构成侵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基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墙锢”不属于该行业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被告秀洁公司将上述文字突出使用于外包装桶的显著位置,字体较大,属于商标意义使用,侵犯了原告美巢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院将市场作为知识产权价值的最佳参照系,使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契合。在法律和证据的框架下,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表示,通过建立司法的“牙齿”,对侵害知识产权行为起到警示、震慑作用,真正保护原创者的积极性,为中国正在实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新华网

作者:熊琳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