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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交给华为数亿美元专利许可费 这事属实吗?记者媒体

时间:2016-05-17   出处:钛媒体  作者:IPRdaily  点击:
 最近有一则声称苹果给华为交了“数亿美元”专利使用许可费的消息在中文网络世界里愈传愈烈,以至于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主流媒体也纷纷转载,引来时评家们的各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评论,一时间好不热闹。

但是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呢?

只要稍微花点儿功夫检索一下就会发现,所有的报道都提到了最初的消息来源是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15年广东省专利监控报告》,该报告中提到,去年华 为向苹果公司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公司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

但是该报告在去年年底即已发布,在今年的1月份已经有网络媒体开始报道,只是因为没有“支付数亿美元”这样唬人的标题,所以并没有引起关注,掀起什么波澜。

事情的变化大概是在今年5月初,有好事者不知出于何种目的,开始在标题中加入“或支付数亿美元”的字眼,因为这个数额太过惊人,于是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开始被爆炸性转发。本来标题中表示猜测和不确定的“?”,“或”,“预计”等字样也在转发中消失,好像苹果支付华为数亿美元已经成了板上钉钉的确定事实。

那么这个“支付数亿美元”到底是怎么来的呢?读完大部分报道就会得到一个结论,这都是始作俑者脑洞大开想象出来的。

对于华为和苹果之间的专利许可,大概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华为向苹果公司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公司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应该是真实的,因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可以查到。

然而,要想从华为和苹果公司交叉许可专利的事实上得到苹果向华为支付数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就需要两次思维的大幅度跳跃,而每一次跳跃都是那么的缺乏现实根据和没有逻辑。

思维跳跃1:在交叉授权许可中,华为的专利数量远超苹果,是否意味着苹果需要向华为支付专利许可费?

在很多报道中都提到:“在通信业,两个公司签订专利许可时,专利许可数量多的一方要向数量少的一方收取专利费。” 这就是所有报道中认为苹果要向华为支付专利费的根据。

然而遗憾的是,在包括通信业在内的大部分行业的专利许可谈判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则。专利许可谈判并不是街头打群架,完全是靠人海战术倚多取胜。

事实上专利的质量是比数量更为重要的考虑因素,这也是为什么所谓的标准专利会被认为是“大杀器”的原因。在 交叉许可中如何计算专利费,完全取决于双方根据各种因素谈判的结果。因此,在华为和苹果的专利交叉许可中,苹果有可能向华为支付专利费,但是双方也有可能互相都不支付专利费,甚至华为向苹果支付专利费,也完全可能。

思维跳跃2:假设苹果真的向华为支付了专利许可费,那么是不是“数亿美元”?

让我们姑且假设苹果真的向华为支付了专利许可费。那么这个“数亿美元”又是怎么计(xiǎng)算(xiàng)出来的呢?

报道中提到:“目前,华为与爱立信在专利储备上的量级与等级不相上下,按照爱立信与苹果的专利许可费用来估算话,苹果每年至少向华为支付数亿美元的专利费。”

也就是说,这个“数亿美元”仅仅是根据爱立信与苹果的专利许可费用“估算”出来的。这应该是我见过的最离奇的估算方法,就和认为“自己的孩子和邻居的孩子一样聪明”一样不靠谱。不要忘了这次华为和苹果交叉许可的可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中国专利。

众所周知,中国专利和美国专利在价值上存在巨大的差距。中国专利价值过低的现状,是我国知识产权界几乎人人心知肚明,最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如果华为的将近 800件专利的许可费用为数亿美元(就认为这个数亿美元的“数”是指的2好了),那么华为的一件专利平均的许可费就是大约25万美元,合人民币160万元。一件中国专利能值这么多钱,你会相信么?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去年还在各种公开场合指出中国专利价值太低的宋柳平先生,那些还在中国的专利运营行业里艰难的辗转腾挪的各位同行们,估计都要开心得晚上睡不着觉了。

据说有媒体去向华为求证此次报道的真实性,华为在回复时称,双方签有保密协议,不便透露。不过,不管华为是否收到来自苹果的真金白银的许可费,仅凭这次铺天盖地的宣传效果,各家媒体对华为的大肆赞扬,人民日报的一句“老老实实干事流汗才 是正道”,华为都已是不折不扣的大赢家。

其实,华为在和国际大企业的专利许可谈判中通过外国专利获取不菲的许可费收入早都不是什么新闻 了,华为的宋柳平先生就曾经在演讲中多次提到过。

然而这次从一则不靠谱的消息的迅速扩散,到各家媒体不加求证的不专业报道、评论家门不靠谱的评论,都不禁让人感叹,人民日报所称的“老老实实流汗干实事”距离我国的现实貌似还有不小的距离。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