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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手机企业拒缴高通专利费 这是种流氓行为记者媒体

时间:2015-11-18   出处:新华网  作者:  点击:
专利流氓(PatentTroll),又称专利蟑螂、专利鲨鱼,是指那些没有实体业务、主要通过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而生存的公司。由于没有实体业务,国际上又称其为NPE(Non-PracticingEntities,非执业实体)。IntellectualVentures(高智发明)、Interdigital、Acacai等都是其中的赫赫有名者。中国的许多手机企业都遭受过专利流氓公司的骚扰!

然而,在中国还有一种行为,我认为也是一种“专利流氓”,那就是长期不创新,反而理直气壮用别人创新、专利等知识产区获得极低成本从而赢得高速发展的企业。在手机界这种行为尤盛,甚至有些组织和个人还鼓动个别国产手机企业不要向拥有创新专利和知识产权的企业缴纳相关费用等行为。这些行为事实上严重和当前国家倡导的创新、转型、走出去等产业政策背道而驰,急需纠正。对于这类企业应该给予鄙视和必要的法律措施,而不是鼓励和默许耍流氓式的野蛮发展。

近日,《华尔街日报》报道的有关中国手机企业赖账芯片厂商高通专利授权费,进而导致高通利润下滑的消息在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响和争论,而争论的焦点无非又回到了高通同意支付9.75亿美元其降低和更改之前对于中国手机厂商的专利授权协议而与中国反垄断部门和解长达一年的反垄断调查之前的老问题。

那么,我们到底该不该向高通缴纳专利授权费?

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既然高通已经与中国反垄断部门达成和解,其和解条款中允许高通继续收取专利授权费,就证明高通收取专利授权费和合理及合法性,而我们今天关注的是,为何在中国手机厂商中,有些企业赖账,而有的企业却已然和高通首先签订了缴纳专利授权费的协议,例如华为、TCL、中兴等六十几家企业。

我们不妨看看国外对于专利的尊重。也许业内还记得,当时北电破产以后整个公司市值也就12亿美金,而其所拥有的6000多件专利从9亿美元开始拍卖,最后竟然以45亿美元成交,还有就是谷歌收购摩托罗拉业务,其实主要的目的也是收购专利资产,这个交易最后是125亿美元。这些实例在说明专利重要性的同时,也体现人家对于专利的高度尊重。

不幸的是,在中国市场,我们的创新者,多数情况下非但没有得到知识产权的尊重,反而是严重的侵权,而对此,我们不仅无计可施,侵权者还得到了很多好处,并产生了示范效果,其结局就是大家继续侵权。而现在针对侵权,现在国内法院平均判赔数额是8万元人民币,而在美国是450万美元。那么8万人民币是什么概念,与申请专利的申请费差不多,而且还需要请律师打官司。所以衡量一个制度本身是不是真正达到目的就是要看创造者是不是得到了合理的回报,让它能够继续深度的开发,继续投入开发,侵权者是不是受到足够的惩罚,只有这样才会有相当的企业愿意前赴后继,且有足够的积淀和实力去持续创新。

不可否认,专利并不能完全反映出一个企业或者产业的创新能力,但不可否认的是,专利仍是衡量一个企业或产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准。对于企业而言,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既可以有效保护自身在行业中的竞争,遏制对手,又可以利用专利(例如交叉授权)获利并作为再创新的基础。可见专利的意义(代表创新)和作用(发展自己、遏制对手)不可小觑。

例如在2010~2012年间,苹果以专利战的形式先后3次起诉HTC,最终逼迫当时在Android阵营表现尚佳的HTC与其进行专利交叉授权,此举令HTC元气大伤,虽然不能完全说HTC今天的陨落是因为专利战造成,但HTC在专利领域的空白确实给自己造成了后患。而被微软并购手机等业务之后的新诺基亚(NSN),由于其积累有相当多的专利,据称仅通过专利授权就可以很好地生存和发展。有鉴于此,专利的运作和利用始终是国外巨头重要的策略。

产业发展证明,当市场战没有突破口的时候,专利往往就会成为巨头间进行市场博弈的重要工具。当年苹果、三星、谷歌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挑起的专利战火就是如此。而专利战背后,恰恰就是创新之争。也是由于此,及早的专利布局也就成为了科技巨头的重要战略。他们一方面进行大规模的研发储备,另一方面也通过大量收购不断进行积累。

面对专利,据称国内排名靠前的10多家手机厂商均收到过诺基亚、爱立信等公司的律师函,而目前,大多数中国手机公司都没有与诺基亚签订专利授权协议。诺基亚不仅是2G专利的主要拥有者之一,在3G和4G时期,也积累了大量WCDMA和LTE专利,目前,诺基亚手中至少拥有超过10000件专利,其一旦有心发动专利战,那么大部分国产厂商除了缴械投降外,基本别无他法。

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发布的《世界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报告(2014-2015)》,报告认为,随着智能手机领域竞争日益加剧,专利纠纷及专利诉讼数量显著攀升,我国智能手机产业,尤其目前亟待出海的中国手机企业将面临着严峻的专利风险。

实际上上述的风险已经开始成为现实,去年小米进军印度市场因专利纠纷遭遇的手机暂时被禁售就是明证。而由于我们绝大多数的手机企业缺乏专利积累,而不得不在价值较低的新兴市场以价格战博弈,长此下去,并不利于中国手机厂商竞争力的实质提升。相比之下,拥有专利积累的华为等公司则早已在海外市场立足,且海外市场已经成为可以比肩中国市场的次主战场。

更为重要的是,当我们尊重专利的价值且拥有专利积累之后,我们还拥有了与国际巨头合作,提升自己,乃至中国相关产业竞争力的机会。例如不久前中芯国际、华为、高通、比利时微电子研究中心(IMEC)共同投资组建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新技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开发下一代CMOS逻辑工艺,打造中国最先进的集成电路研发平台。第一阶段以14nm CMOS量产工艺研发为主,未来还将研发中国的FinFET工艺就是最好的证明。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