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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知产保护助企业转型升级 促进司法和谐记者媒体

时间:2015-07-22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网  作者:  点击:
原标题:台州:知产保护助企业转型升级


2008年7月至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批准指定浙江省台州市的玉环县、温岭市和椒江区人民法院管辖其辖区内的部分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台州知识产权审判格局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了“两级法院四个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新的审判格局,为促进企业创新和转型升级提供了更直接高效的司法保障。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4月取得专利纠纷案件的一审管辖权。2007年6月至2015年3月,台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214件,审结3098件。


主动服务,助企业“转型升级”


台州两级法院增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意识,依法保护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企业成果转化。在办案中,注重统筹兼顾权利人合法权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对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大型企业的重大案件,加强庭前协调沟通,力促双方当事人达成转让、许可协议,把纠纷引起的损失降到最低,努力实现双赢乃至多赢的效果。在每年的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中,由分管院长带队,深入企业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走访调研,通过案例讲评、实务解析、对口咨询等方式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


和谐司法,案结事了促双赢


高效运用保全措施。合理使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司法措施,使被告提早预见诉讼不利因素,促进案件调解,及时化解纠纷。如在一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纠纷的案件中,台州中院了解到被告很快准备将涉嫌侵权的圣诞节日灯出口到美国,于是根据原告申请及时查封了侵权产品,并耐心向被告做好释法工作。被告获知如果被判侵权不仅要销毁侵权产品,还要向美方客户赔偿大量违约金,为减少损失,遂主动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运用双向梯度调解法。在调解人员中,法官助理、承办法官、庭长、分管院长形成梯队,把握介入时机,先后参与调解。在调解对象中,从做代理律师工作、到做当事人工作,形成推进层次。


推进“一揽子”纠纷解决模式。创新调解模式,在地域广度、个案深度上推进一揽子纠纷解决模式。如在审理原告罗华恩诉被告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8大手机生产商及第三人中国联通的“世界风”侵犯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系列案件中,首创“全国和解”模式,促使当事人最终达成全国一揽子和解协议。涉及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国家商标局等机关的16件关联案件因此得到一次性解决。


创新模式,审判工作新探索


在全省中级法院中首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2012年1月至今年4月,台州中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6件,受理民事案件 2326件,受理行政案件4件。徐恩侵犯商业秘密罪上诉案、吴文俊等侵犯著作权上诉案分别入选为2014、2015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大胆运用行为保全措施,高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2013年,台州中院在审理一起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被告企图利用一审判决上诉移送的真空期,加紧生产侵权产品,并计划运往国外以逃避败诉后的执行。该院大胆采取行为保全措施,责令被诉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这次行为保全是全省法院实施的首例判后行为保全,最终促使了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实现了良好的司法效果。


加强诉调对接,形成保护合力。在协调工作机制方面,台州中院首创驻庭联络员工作机制,依托中国(台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这一平台,构建知识产权案件大调解机制。聘请工商、文广、科技等单位的执法业务骨干为专业型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加强司法公开,使各知识产权保护单位之间形成司法和行政保护合力。


引入示范性诉讼制度。通过典型案件的示范审理,特别是对构成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属制售源头的侵权案件,通过及时判决,体现对侵权行为的惩戒以及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维护。在一起M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台州中院在无法调解的情况下及时判决,为此后10余起类似案件的成功调解奠定了基础。


多方位组织庭审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开展知识产权审判进校园活动,台州中院在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商标专用权纠纷案,200多名在校大学生旁听案件。


温岭法院


知识产权保护重维权、重预防


自2010年成立知识产权庭(民三庭)以来,温岭市人民法院已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04件,审结290件。该院采用“案内重维权、案外重预防”的方式,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014年,民三庭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浙江省高院授予“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先进集体”称号。


治企业“傍”名牌


制鞋业是温岭的支柱产业之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鞋厂以贴牌经营为主要业务,鞋企知识产权侵害与被侵害事件迎来了多发期。


“温岭的一些制鞋企业觉得自己的品牌还不够好,就仿造国际知名的比如耐克、彪马、阿迪达斯等,我们都碰到过,他们就仿造这个商品进行盈利,目前我们加强了打击力度,从海关、工商、公安到法院,形成了一个立体的保护网,对违法者也进行了相应的行政、民事、刑事的处罚。”该院民三庭庭长戴晶淼说。


对此,温岭法院采取了“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与鞋企沟通。2013年、2014年,该院分别在大溪、泽国两个鞋业重镇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今年,专门针对温岭制鞋企业侵犯耐克、阿迪达斯、彪马等国际知名鞋企商标权案件高发的态势,温岭法院联合温岭市鞋革商会召开了“温岭市制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强化了企业遵守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


教企业“敢”维权


“高价从国外买来的样品,在开发室里被偷或被业务员恶意泄密。自己产品还没上市,同款产品早就上市了,我公司该怎么办?”“市场采购有英文品牌的饰品被用在样品上,因此造成的无意侵权是否可以免责?……这是今年五一前夕,在温岭法院举办的企业座谈会上,在场的企业家们争抢话筒提问的一幕。


2011年以来,针对温岭本地企业维权认识不够、方法不多的现状,温岭法院先后在行业协会、商会之间举办了知识产权座谈会14次,受众企业达80余家,为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提供了法律意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防企业“陷”侵权


今年,温岭法院一份司法建议引起了温岭娱乐业的一场大“震荡”。


2012年,温岭法院民三庭在审理80多起侵犯音乐作品版权纠纷案时就发现,大多数KTV经营者缺乏版权意识,不知未经许可就是侵权。陈某经营的KTV因擅自播放了7首未经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音协)许可的歌曲,赔偿了其3500元。近年来,中音协委托律师,在全国各地开展“扫荡式”维权行动。目前还有300多起类似的案件已经进入立案受理阶段。


针对此类现象,今年4月,温岭法院在调研的基础上,向温岭市文广新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有关部门积极引导侵权娱乐企业购买正品,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温岭市文广新局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与音像版权现场调解会,并选出代表与中音协进行协商;开展常态化的音乐作品版权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未获版权使用许可的违法行为,从而加强对音像、音像作品许可付费备案制度和版权使用许可制度的规范和监督。


玉环法院


知识产权“三审合一”亮点纷呈


玉环县人民法院作为浙江高院确定的第二家也是台州市唯一一家试行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模式的基层法院,始终秉承“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司法政策,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模式的优势,统一了司法尺度、整合了审判资源,有效化解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冲突矛盾。实现了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全方位救济。


遏制“傍名牌”,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随着涉及前沿核心技术的疑难复杂案件、涉及技术成果转化运用的技术合同案件、新商业模式下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影响企业国内外市场竞争格局的大标的案件的不断增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审理难度也在不断增大。该院针对知识产权庭仅有两名专业法官的现状,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开拓法官视野,并实现了以个案裁判达到规范一片的目的。同时,创新审判工作方法,始终坚持合理平衡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促进智力成果的转化与推广,有效遏制了傍名牌“搭便车”现象,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竞争秩序和市场秩序。


支持行政执法,严惩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加强司法审查,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依据的,依法判决维持。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能。加强对知识产权单位犯罪、药品食品、汽车配件等重点领域犯罪以及侵害商业秘密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罚金刑的适用,并使得被告人丧失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三年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判决生效29件,涉及48人。其中,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5人,共处罚金1021万余元。


坚持阳光公开,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力。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推送知识产权流程信息,试行网络平台直播庭审实况,实现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等代表性人士旁听案件公开庭审,发送司法建议,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各行业协会座谈会,举办商业秘密司法保护论坛,发放宣传材料,回应司法需求,走访相关企业等活动,积极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司法环境,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社会影响力。(记者 余建华 孟焕良 本报通讯员 王先富 李洁 干莉娜)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中国网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