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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声

“红罐子”之争加多宝败诉称未准备更改红色包装企业之声

时间:2015-01-04   出处:  作者:  点击:

人民网广州12月23日电(李亚蝉)如果说2012年的5月,是中国凉茶市场的重大节点,那么今年的12月,或又将是搅动当前凉茶二元格局的重要节点。在前一个节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揭晓,广药集团抢得王老吉商标;而今,两者围绕“红罐子”包装的官司判决,加多宝败诉。

如果按照判决结果,加多宝在失去王老吉商标之后,现在需要解决“失去‘红罐子’要怎么办”的问题。当然,谁去考虑这个问题,目前论定仍为时过早。判决之后,加多宝很快表示将上诉。

加多宝败诉

持续多时的王老吉、加多宝包装装潢纠纷一审于19日下午宣判。人民网记者从纠纷双方企业了解到,一审判决认为加多宝构成侵权,并需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争论随之而来。在判决的前一天晚上,加多宝集团党委书记庞振国在微博贴出聊天记录照片,指广药提前知晓判决结果,内部提前3天已在转发胜诉消息。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岚说,不管是哪家法院,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都不应该出现在公开宣判前,一方当事人就提前知晓判决书内容的情况。

对于加多宝的说法,王老吉方面人士说,从庞振国微信提供的图片看,只是来自一名名为“大姐”的人的消息记录。对于“大姐”的具体身份,加多宝方面表示没有办法公布。

撇开提前知道判决结果的争论,加多宝依旧认为判决结果不公。据悉,加多宝提供大量证据的核心之一,是红罐包装为陈鸿道设计并早已申请专利。

事实上,早在去年双方就装潢纠纷进行互诉之时,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发就分析,如果加多宝已经对红罐王老吉外观进行专利申请并被授权,则广药是否构成专利侵权就看其产品有没有造成误解。

但输的是加多宝。人民网记者从判决书看到,广药王老吉对加多宝提供的专利证据辩称,该外观设计专利已经在2007年过期。

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强调:“需要指出的是,本案系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而不是侵害专利权纠纷或者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和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属于两种不同的权利,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

如果没有“红罐子”

尽管涉及上亿赔偿,判决之后,业内更多的并不是关注这笔赔偿金,而是这一判决,是否意味着加多宝在失去王老吉商标之后,还将失去红罐包装。2012年双方的商标之争落锤之后,双方借助王老吉之争大力营销。两年半过后,当年一些业内人士所担心的“两败俱伤”、“第三品牌趁虚而入”的结果并没有出现,凉茶业已经形成加多宝和王老吉持续激烈争夺的二元格局。

如今的“红罐子”之争是否会搅动这样的格局?

食品饮料行业营销战略专家徐雄俊认为,加多宝如果真不能使用红罐包装,将是对加多宝更大的品牌地震。

不过这样的担心,目前看起来还有些太早。加多宝方面告诉记者一审虽然判决了,但由于加多宝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审判决不生产任何法律效力。

针对加多宝红罐凉茶能否继续销售的问题,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表示,一审判决因加多宝的上诉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加多宝红罐凉茶的生产、销售等活动受到法律保护。

睿信致成管理咨询合伙人王丹青则认为,即使最终加多宝真的不用红罐,影响可能也并不会如外界所想的巨大。他分析,事实上,在围绕王老吉一系列争夺中,双方在你来我往的过程中各有收获,其中加多宝已经建立起自己的品牌影响,而这是当年“分手”时加多宝最担心的问题。

不过加多宝方面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强调,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准备对红色包装进行更改的计划。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