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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法律

互联网行业法律动态2015年06.16-2015.06.23媒体与法律

时间:2015-06-23   出处:腾讯研究院  作者:  点击:

互联网行业法律动态201506.16-2015.06.23

『今日关注』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搜狐视频:起诉云盘盗播  要求赔偿损失200万元

国务院:多项政策鼓励创业  支持发展众筹融资平台

证监会:鼓励有条件私募机构发展公募

中国:将建重要网络设施安全保护制度

国家版权局阎晓宏:"剑网2015"重点规范音乐版权

最高法:发布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  快递冒领由销售者赔偿损失

沪深交易所:为互联网企业境内上市提供便利

欧盟:拟改革数据保护法规引争议

欧盟委员会:谷歌在欧洲12国违反反垄断法

欧盟反垄断主管:警告亚马逊不要非法打压对手

『国内业界法律动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6月20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新形势下,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指出,针对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有必要加快建立适应其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营造更加便利的发展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意见》体现了“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总体原则,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发展目标,既普遍支持国内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又突出重点,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特别是提出要培育一批公共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自建平台,并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强强联合。阅读原文

 

搜狐视频:起诉云盘盗播  要求赔偿损失200万元

6月15日消息,搜狐视频表示其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韩剧作品《制作人》遭受盗播,已于近日将多个侵权方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播放、传播《制作人》的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近200万元。北京市海淀法院、深圳市南山法院等法院已立案受理。据悉本次诉讼有两个主要意义:一是云盘服务成为盗播重点。二是该案为“限外令”开始实施后,首个视频行业发生的境外版权开播前盗播侵权案例。《制作人》是搜狐视频采购的独家韩剧。该剧已于515日晚在韩国开播,但由于广电“限外令”的政策影响,搜狐视频尚不能与韩国同步播出。搜狐视频通过监控发现,515日当晚《制作人》在网上已经开始出现盗版,截至5月底,盗版链接累计已达2000条,搜狐视频对这些盗链均已进行了证据保全。阅读原文

 

国务院:多项政策鼓励创业  支持发展众筹融资平台

6月16日,国务院支持大众创业的举措出台,《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对创业从营业执照到知识产权以及上市都有相关政策支持;鼓励银行针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发展众筹融资平台。在知识产权方面,意见指出,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丰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阅读原文

 

证监会:鼓励有条件私募机构发展公募

6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夏季论坛上说,当前我国资产管理业面临全新形势,有诸多挑战,监管层将大力推进资管行业发展,努力营造有利于资产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资产管理机构要抓住历史机遇。面对新形势与挑战,张育军表示,监管层首先要推进信托法律关系建设。他介绍说,证监会正配合“一行三会”抓紧研究制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统一规则。同时,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抓紧制定出台私募基金管理条例,探索将各类资产管理活动纳入到统一的信托法律关系当中,逐步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标准。证监会鼓励有条件的私募机构发展公募,支持专业人士发起设立公募基金,鼓励基金公司引进产业基金、个人基金,推动所有制改革,发展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并支持基金公司完善长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阅读原文

 

中国:将建重要网络设施安全保护制度

6月17日,针对网络安全的国家监管正在逐步加码。从权威渠道获悉,近期国家开始启动国家信息安全审查、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专项立法,目前立法草案第一轮针对行业内的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按照计划最快有望明年出台,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下一步国家将有望建立重要网络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并由国务院制定具体保护办法。目前针对网络信息安全立法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召集了三大运营商和包括华为、阿里、腾讯、百度、360在内的互联网巨头进行讨论和修改,下一步将会向公众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构建完善的网络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成为下一步战略布局的“重中之重”。阅读原文

 

保监会:披露互联网保险难题  爆发增长也难掩风险

6月18日,保监会财险部撰文披露互联网保险还存在四大待解难题,即产品同质化严重、新技术应用不足、产品深度有待挖掘以及信息安全风险大。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兴起为互联网生态链提供了风险保障,有效降低了金融的不确定性。此外,互联网保险的深度应用,还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资金融通压力。尽管如此,保监会认为,互联网同质化较为严重,产品创新亟待突破瓶颈。据介绍,目前互联网保险的主力险种为车险、万能险和短期意外险等标准化产品,个别产品仅以保障为噱头,偏离了保险实质。此外,互联网保险对网络信息系统的依赖度很高,而网络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保监会指出,保险机构须从信息管理制度、系统授权管理、数据加密等多方面提升信息保护等级,否则有可能爆发重大信息安全事件。阅读原文

 

国家版权局阎晓宏:"剑网2015"重点规范音乐版权

6月1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阎晓宏做客新浪微博微访谈, 就“‘剑网2015’专项行动”这一话题与网友进行了交流。阎晓宏在微访谈中指出,“剑网2015”把音乐作为重点治理领域,将加强对音乐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同时,国家版权局开展重点网站版权主动监管工作,也将以传播音乐作品为主要内容的网站纳入进来。对于有网友提的“微信内容同质化及内容抄袭现象严重”问题,阎晓宏表示,“剑网2015”将进一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加强数字出版内容的版权保护,强化对互联网媒体的版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许可非法转载、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保障和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阅读原文

 

最高法:发布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  快递冒领由销售者赔偿损失

6月15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十起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在一起网购合同纠纷案中,最高法明确:消费者网购的货物在交付过程中被他人冒领,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与送货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当日,在最高法通报的这十起消费者维权的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案例涉及网购纠纷。当前,由于网购过程多同时涉及消费者、销售者和快递公司三方,消费者较为关注快递货物过程中的纠纷如何维权。因此,在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其中一起消费者网购货物被人冒领的案件就颇受关注。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15日的通气会上也表示,网络购物作为新兴的交易方式,对促进消费增长作用凸显,但是由于网购商品假货较多,严重影响质量安全,售后责任难以落实,网购纠纷明显上升。阅读原文

 

沪深交易所:为互联网企业境内上市提供便利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召开“蓝筹新动力,行业发展资本论坛”和“互联网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大会”,表明沪深交易所为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提供便利的步伐正在加快。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互联网企业的成长特点决定了它们十分需要资本市场的支持,互联网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机会越来越成熟。深交所正在努力提高创业板市场的包容性,抓紧推出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机制;同时,提高信息服务质量,打造优质市场,在留住优秀互联网企业的同时,为其提供快速成长的平台。上交所发行上市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正在围绕着两项工作为实体经济服务:一是配合证监会推进注册制改革;二是推进交易所分层建设,筹备推进战略新兴板,为未来新兴企业的转型回归提供服务。战略新兴板将设置多元化、差异化的上市标准,这种设计在注册制改革降低对上市企业的盈利门槛后,会更好地契合互联网企业的需求,体现互联网企业的特质。阅读原文

 

工信部:《中国互联网协会漏洞信息披露和处置自律公约》在京签署

6月19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安全漏洞的信息披露和处置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中国互联网协会漏洞信息披露和处置自律公约》,并于619日组织乌云、补天等民间漏洞平台、重要行业部门、基础电信企业、软硬件厂商、网络安全企业与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CNCERT)等32家单位举行了签约仪式。公约签订是首次以行业自律的方式规范漏洞信息的接收、处置和发布工作。公约规定了CNCERT、漏洞报告平台以及软硬件生产厂商、信息系统管理方在漏洞披露和处置方面的责任和自律条款,提出漏洞信息披露的“客观、适时、适度”三原则,并要求各方加强协同配合,积极做好漏洞的验证、评估、修复和用户的主动响应工作。阅读原文

 

工信部:100%外资电商可在全国申请运营

6月19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和引导外资积极参与,进一步激发市场竞争活力,工信部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外商投资企业要依法依规经营,申请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许可时,对外资的股比要求按本通告执行,其他许可条件要求及相应审批程序按《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4)相关规定执行。阅读原文

 

建筑装饰协会等:中国互联网家装服务标准在京发布

6月15日消息,中国首个互联网家装服务标准15日在北京发布,成为今年家居行业拥抱O2O模式的又一大动作。该项标准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委员会牵头发起,与实创装饰企业共同完成。标准共含9项内容,包括:线上咨询15秒回复、线上快速报价、先设计再付款、全程线上支付、线上选工长监理、全程线上验收、工程延期线上即时赔付、线上客户十年保修、线上报修15分钟响应。实创装饰集团董事长孙威表示,随时随地掌握施工进展是互联网家装最大魅力所在。这9个关键节点全部量化,给消费者最清晰明确的答案。未来,会有更多家装公司根据标准规范做大做强。阅读原文

 

北京:处罚色情暴力网站11  优酷中国电信爱动漫等被罚

6月18日消息,近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联合公安、网信、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15”行动。行动中,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共检查各类网站8200家次;受理举报107件,立案177起,结案81起,对“中国电信爱动漫网站”、“优酷动漫视频频道”等11家违规网站做出了行政处罚,罚没款总计60.7万元。其中对“中国电信爱动漫”网站处罚是总队首例对三大运营商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查禁淫秽色情、暴力等网络出版物46种,删除违规网页链接11万条;会同相关部门关闭网站两家。重点对“微领域”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进行严厉查处,先后对百度手机客户端小说栏目、陌陌社交聊天、人人网社交平台进行了行政处罚。阅读原文

 

广州:女乘客凌晨乘专车遭性侵  男司机被刑拘

6月15日消息,广州警方15日通报,广州一名女事主凌晨乘坐打车软件召来的专车时,竟遭到男司机性侵犯。目前,该名嫌疑人已被广州白云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日前,女事主阿英(化名,21岁,广州人)向广州白云警方反映,其于529日凌晨3时许使用某打车软件召来一辆专车,因喝酒太多,阿英上车后不久便睡着了。醒来后阿英得知对方与自己发生了两性关系决定报警。接报后,白云警方立即开展各项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调取酒店停车场及内部的监控录像,警方迅速锁定该名涉案的专车司机邓某嘉(29岁,广州人,盗窃前科人员,2013年刑满释放),并循线追捕。6810时许,嫌疑人邓某嘉前往金沙派出所投案自首,初步供认了当天凌晨与醉酒状态下的女事主在酒店发生两性关系。目前,嫌疑人邓某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阅读原文

 

北京消协:携程去哪儿共占在线旅游投诉总量八成多

6月17日,北京市消协发布了在线旅游投诉统计情况。据统计,20153月至今,北京市消协指导的消费者网共收到在线旅游投诉38条,占总投诉的22%,电商类投诉的55%。被投诉的事由主要涉及酒店房间的预订、机票的退改费、出境游行程变更纠纷等。其中携程的投诉最多,去哪儿网第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与社会监督部主任陈凤翔分析,旅游合同中双方对权利、义务、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要素没有真正清楚、理解和达成一致,尤其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属性,在网上订立电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强势手段行使对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技术管辖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消费者,打铁还要自身硬,提高自我保护的方法就是在选择旅游消费前,应多做些功课,加强相关知识的了解、学习;做到货问三家,货比三家,千万不要看价格诱人就匆忙下单,一定要看清楚对方的退改签原则及手续费等内容和要素;一旦发现问题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理性维权。阅读原文

 

安徽:拟制定信息化条例  单位非法披露所采集信息最高罚50

6月19日消息,《安徽省信息化条例(草案)》近日提请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对信息化管理、规划与建设、资源共享与利用开发、信息技术应用与服务、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草案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公共服务单位开发利用信息资源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国家机关应当遵循一个数据一个来源和谁采集、谁更新、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资源采集、维护、更新、管理工作,避免多头重复采集。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披露、出售所采集的信息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将获取的信息提供给他人。否则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阅读原文

 

浙江:首家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获批

6月19日消息,由蚂蚁金服、中投保、恒生电子作为主发起人申请设立浙江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网金中心”)事宜,获得浙江省政府同意。据悉,网金中心将是国内首家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其股权架构与主发起申请人已经注册的浙江三潭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潭金融”)一致,三潭金融后续将进行工商变更,意味着其稍早前推出的 “网金社”也将顺其自然成为网金中心线上平台。恒生电子拥有金融IT技术保障,蚂蚁金服则有平台运作经验与流量入口,中投保有丰富的投融资与担保资历,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出现印证了此前业界对其联袂打造“互联网上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的猜测。阅读原文

 

工行:成立首家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心

6月16日消息,工行于近日在行内组建成立了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心,统筹全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营销推广和运营管理,这是国内商业银行成立的第一个互联网金融营销机构。此前,工行于323日正式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品牌“e-ICBC”和一批主要产品,成为国内第一家发布互联网金融品牌的商业银行。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行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心将通过组建专业化团队和整合全行互联网金融营销资源,统筹全行互联网金融相关平台、产品的营销推广和运营管理,并直接开展相关业务的线上市场拓展,从而打造专业协同、上下联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新型互联网金融营销格局,加快推进e-ICBC战略。阅读原文

 

蚂蚁金服:宣布网上银行MYBANK625日上线

6月16日消息,阿里巴巴关联公司蚂蚁金融宣布625日正式推出网上银行MYBANK,届时将在杭州市举行仪式。蚂蚁金服之前未说明给出网上银行的具体时间。MYBANK即筹备已久的浙江网商银行,后者2014311日成为获银监会批准的首批5家试点民营银行之一,2014929日获批筹建。蚂蚁金服持有浙江网商银行的30%股权,复星国际旗下关联企业以及万向集团将分别持有25%18%股权,宁波金润资产管理将持有16%阅读原文

 

乐视:小米指责乐视违规涉侵犯名誉权和不正当竞争  将开发布会回应

6月15日消息,小米副总裁王川针对乐视电视内容的问题再次发声,他表示,乐视电视未按规定接入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疑似违反了广电总局181号文件的规定,乐视应当提供相应证据澄清。王川同时指出,在广电总局不允许互联网电视通过浏览器播放外链视频的情况下,乐视电视仍能够通过内置浏览器播放外链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乐视作为上市公司,其管理团队有义务向投资者公示旗下业务的风险”。对此乐视15日表示:“友商近期以来有组织、有目的地对乐视进行无节操地攻击和诽谤,其已严重涉嫌侵犯名誉权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我们将在明天下午14:00发布会上针对友商too naive的三个问题一一作出回应”。阅读原文

 

大众点评:就斗殴事件向美团发出律师函

6月15日消息,针对612日发生的三起美团员工殴打大众点评员工的事件,大众点评在发布官方声明称将已于613号紧急成立专项法务支援小组,并为员工开通24小时支援热线,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同时,大众点评还宣布,已着手就612日的殴打事件提起法律诉讼,并向美团总部发出律师函。美团与大众点评在多线城市竞争激烈,基层员工之间的竞争多围绕线下资源的争夺,此前美团外卖曾经与饿了么之间爆发冲突。随着几大平台加大对于三四线业务的投入,竞争将会更加激烈,但是同时企业层面对于竞争应该更多是理性层面,不应超越业务实际的本身。阅读原文

 

台法院:裁定苹果iPhone定价存反竞争行为  罚款65万美元

6月17日,苹果在一桩诉讼中败诉。台湾法院裁定,苹果从事了反竞争活动,将被罚款新台币2000万元。台湾“公平贸易委员会”此前已对苹果下发了罚单,原因是苹果要求台湾主要电信合作伙伴在公开发布iPhone定价计划前,需要获得苹果的批准,此举违反了台湾法律。苹果随后提起反诉,但败诉。台湾“公平贸易委员会”称,该案件是台湾司法首次对科技巨头限制电信合作伙伴制定自主价格的能力进行罚款。该委员会称,台湾电信公司对他们所销售的手机拥有定价权,可以制定任何他们认为合适的价格。台湾“公平贸易委员会”表示,除了合约价格,苹果还坚持要求对电信公司的iPhone补贴、新旧iPhone机型的价格差以及广告内容进行审核批准。阅读原文

 

阿里网商银行:人脸识别线上开户未获监管部门通过

6月15日消息,阿里巴巴集团关联公司蚂蚁金服控股的浙江网商银行将于6月份正式上线,命名MYBANK,但政府监管机构为规避风险而采取的限制措施令这家银行只能提供有限的服务。监管所带来的障碍集中在面部识别(或人脸识别)技术上,面部识别技术可以让MYBANK将客户用智能手机所拍摄的面部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数据库的照片进行比对,从而验证用户身份。根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中国央行和公安部对MYBANK这项技术所带来的安全风险提出了质疑。专家表示,没有听说其他银行系统使用了这项技术。“中国监管机构规定银行账户只能当面开立,这意味着尽管MYbank获得了银行牌照,但仍无法让客户远程开户。这也意味着该行在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方面的能力将受到限制……”外媒评论称。阅读原文

 

美团:承认外卖商家Android版强杀4家竞争对手App

6月19日消息,一位程序员发帖称,美团外卖商家Android版强杀4家竞争对手App进程。对此,美团副总裁王慧文承认这一事实,解释称事出有因,目前已经去掉相关代码。该程序员在《如何评价美团外卖强杀竞争对手的App进程?》一技术贴中表示,其在反编译完美团外卖商家Android版后,发现其中有一个杀死后台运行进程的权限。这位程序员指出,调用killBackgroundProcesses(String packageName)方法的类名是FriendUtil,也就是美团字面上称竞对是朋友,然后背后捅一刀子。对此,美团副总裁王慧文做出了回应承认这一事件属实,他在晚7点多时回应,9点多给出了详细的调查结果,经过调查为一程序员在2014710日调试代码所添加相关代码,而在之后由于测试不到位,这段代码被忽略。目前已经去除相关代码,并道歉。阅读原文

 

京东:回应美咨询机构“做空报告”  称其严重误导公众

6月20日消息,京东日前就美国投资咨询机构J Capital发表的《京东已成批发商》报告做出回应,称该报告严重误导投资者和公众,京东表示非常震惊和遗憾,并保留向SEC投诉的权利。京东针对做空报告的回击集中在以下几点:京东30-50%的销售额来自线下批发商;京东将商品卖回给批发商,并提供3%补贴;京东的佣金率是10%,并用这个10%的佣金率乘以GMV进行佣金收入的匡算,推导出京东存在虚假GMV的结论。京东指出,J Capital的做空报告中,错误在报告中比比皆是,京东已经针对所有这些错误结论一一做出了纠正。如媒体和投资人需要,京东将提供完整的回应报告。京东还表示,对于这样一份严重误导投资者和公众的报告,京东表示非常震惊和遗憾,并保留向SEC投诉的权利。阅读原文

『海外业界法律动态』

欧盟:拟改革数据保护法规引争议

6月15日,欧盟成员国司法及内政事务部长在卢森堡举行会议,一致通过欧盟委员会针对数据保护法规改革的提案,以帮助欧盟国家更好地适应数字时代,并推动欧盟“单一数字市场”发展。但上述提案引发了谷歌、脸谱等一些国际互联网巨头的担忧,认为这将影响欧洲数字经济发展,与欧盟发展“单一数字市场”的愿望背道而驰。不过,这些跨国高技术公司本身在数据和隐私保护方面与欧盟的争端一直不断,受到越来越严格的监管。20145月底,欧盟法院裁定互联网用户在网络空间拥有“被遗忘权”,据媒体报道,谷歌公司在开通该服务后的4天内,就收到欧盟民众提交的超过4.1万份个人信息“被遗忘”请求。上述提案通过后,“被遗忘权”将正式纳入欧盟法律。阅读原文

 

欧盟反垄断主管:警告亚马逊不要非法打压对手

6月15日消息,欧盟反垄断专员玛格丽特·威斯塔格尔(Margrethe Vestager)警告亚马逊,不要滥用其主导地位打压竞争对手。欧盟委员会刚刚宣布,已针对亚马逊的电子书业务展开正式的反垄断调查。威斯塔格尔表示,将重点对亚马逊与出版商所签署合约的特定条款进行审查。例如,其中一些条款规定,如果出版商向亚马逊的竞争对手提供了更优惠的条件,则要同时通知亚马逊,以确保亚马逊提供至少与竞争对手同等优惠的服务。如果被认定违反欧盟的反垄断法,亚马逊最多将被处以全球销售额的10%的罚款。在此之前,欧盟委员会已经对亚马逊与卢森堡政府签署的低税收协议展开调查。此外,威斯塔格尔还表示,她对电信市场过多的并购交易感到担忧。称该结果最终将导致消费者付出更高的费用,同时市场上又缺乏创新公司。阅读原文

 

欧盟:下达谷歌控罪书  征集竞争对手反馈

6月17日消息,包括微软和德国出版商Axel Springer在内的19家公司本周将获得欧盟反垄断机构对谷歌的控罪书副本,以便他们对此作出反馈。正是这19家公司的投诉,欧盟委员会才于5年前对谷歌展开反垄断调查。欧盟委员会今年4月向谷歌发出了“异议声明”,正式指控谷歌在搜索结果中偏袒自家的Google Shopping服务,从而欺骗了竞争对手。如果最终罪名成立,谷歌将被处以全球营收10%的罚款,约合66亿美元。谷歌需要在77日前对该指控作出回应。当然谷歌可以要求延期回应,还可以要求举行闭门听证会。如果谷歌不选择和解,最终的裁决结果可能还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因为这将需要法庭的介入。阅读原文

 

欧盟委员会:谷歌在欧洲12国违反反垄断法

6月22日消息,有消息人士透露,一份送抵谷歌公司的正式起诉通知书指出,欧盟已经要求搜索巨头对普通搜索结果中购物比价服务的排名进行大幅修改,并警告可能以违反反垄断法为由,对该公司处于罚款。消息人士称,这份长达100多页的起诉通知书要求谷歌,在搜索页面展示对手的购物比价服务时,要采用“同样的基本流程与方法”。这种要求平等对待竞争者的做法,其力度要远大于谷歌去年为和解此事所做的提议。欧盟最高反垄断机构欧盟委员会担心,谷歌会调整搜索结果,使谷歌购物等自家专项搜索服务处于有利地位。欧盟的这种做法,对搜索公司今后如何在欧洲开展业务有着深远的影响。阅读原文

 

FTC:众筹发起者在拿到钱后必须做出产品

6月15日消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决定,如果众筹发起者在拿到钱之后没有做出任何产品,就要受到监管。每个在众筹网站投过钱的人都感受过钱打水漂的滋味。在很多时候那些发起众筹的人突然变得非常沉默,不再更新自己的众筹信息。现在联邦贸易委员会开始整治这种现象保护消费者利益。这一举措可能会减少无疾而终的众筹。阅读原文

 

FCC:授权电信公司不转接推销电话和垃圾短信

6月20日消息,FCC主席Tom Wheeler表示在2014年共计接收到超过21.5万起关于自动推销电话的投诉,但部分运营商告知愤怒的用户对于这些推销电话无能为力,因为作为运营商必须要连接每个电话连接。不过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近日FCC3票通过2票反对的投票结果,授权电信运营商在营销电话和垃圾短信在送达用户手机之前进行拦截屏蔽。这项新的规定对自动拨号设备、预录音电话和短信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类,因此沿用多年的旧规则上漏洞已经被弥补。如果消费者并不需要希望接收到推销电话,有权利要求VerizonAT&T和其他电信公司停止推销电话的转接。阅读原文

 

朝鲜:关闭提供给外国游客的3G网络信号

6月15日消息,朝鲜唯一的移动运营商高丽电信(Korylink)在发送给用户的短信中说,在朝鲜的外国人不能再使用朝鲜的3G网络。朝鲜人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无法访问未经审查的外部互联网,但是外国居民和游客可以购买到基本上不受限制的3G手机SIM卡。高丽电信在发给用户的英文通知中说:“很遗憾,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互联网服务中断,我们不确定何时修复,服务恢复正常我们会第一时间告诉大家。”目前尚不清楚朝鲜限制外国人使用手机上网的真实原因。不过该措施是在平壤高丽酒店发生火灾之后第二天开始实施的。在这次火灾发生之后朝鲜政府逮捕了那些试图拍照上传到网络的围观人士,这种做法可能是为了避免火灾图片流传到外界,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网络服务真的是出现了故障。阅读原文

 

阿联酋:立法禁网上爆粗  游客违法或遭驱逐出境

6月18日消息,阿联酋近日就网上辱骂立法,任何人通过互联网发表冒犯言论,包括粗口等,最高可被判罚款25万迪拉姆(42万人民币),若未能支付罚款,更可能被判监禁。据悉,当地媒体还报道了近期一则有关互联网辱骂的新闻称,一名男子在某通信软件上侮辱同事,被当局发现后遭起诉。法院起初判罚款3000迪拉姆,但检方认为判罚过轻,提出上诉,最高法院推翻原判,提交上诉法院排期再审。此外,当地警方还发布公告称,除文字外,传送具冒犯成分的图片或表情也属违法。条例也适用于游客或在当地工作的外籍人士,假如他们未能支付罚款,可被驱逐出境。阅读原文

 

韩国:强制青少年手机预装监控软件

6月17日消息,韩国政府要求19岁以下的任何人购买智能手机,必须安装一个应用程序监控他们上网。家长将能看到孩子浏览了哪些网站,能阻止他们进入不良网页。而未安装这个应用程序的手机将不能运作。政府已经制定了自己的监控应用程序---智能警长,但 在市面上还有更多其他的应用程序。现在已经没有退出的选择。政府的理由简单有力:由于网络上有很多不良网页,所以我们应把年轻人隔离于这些网页。监控应用能监视特定的词和短语,当孩子输入这些关键词如自杀、欺凌或怀孕之后会通知父母。非政府组织Open Net Korea organisation的金律师说:“这是一个安装在青少年智能手机的监控镜头。”Open Net Korea亦担心这些被禁的网站名单会因政治的原因而不断扩大。阅读原文

 

美国:AT&T误导消费者将被罚1亿美元

6月18日消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指控称,美国电讯行业巨头AT&T的无限数据套餐计划存在误导消费者行为,该公司将被罚款1亿美元。FCC表示,该机构进行的调查表明AT&T大幅降低了无限数据套餐用户的数据传输速度,但没有充分告知这些用户:他们的接受数据速度比AT&T公司广告所称的速度更慢。在调查完成之后,FCC决定对AT&T公司处以罚款。FCC主席汤姆-惠勒(Tom Wheeler)表示:“消费者花了钱,就应该得到相应的东西。在消费者被误导性的推销材料以及遮遮掩掩的信息披露所蒙骗时,FCC不会坐视不管。”阅读原文

 

美加州:裁定Uber司机应被视为员工  或推高Uber成本

6月18日消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劳工委员会裁定,打车应用Uber的司机应该被视为公司的员工。该裁定意味着Uber可能要承担员工福利等新成本。该裁定并未说明Uber应该如何对其20万名司机给予补偿,但是越来越多诸如加州劳工委员会裁定的法院判决可能会对Uber的运营产生深远影响。Uber称,为公司服务的司机是独立合同工,不是员工。如果按照Uber的这一说法,该公司就不需要为司机购买保险或承担与其岗位相关的费用,从而能够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运营和扩张。但是加州劳工委员认为,从审查司机和他们的车辆,到制定运费价格,Uber参与到了司机业务运营的每一个方面,从法律上讲就是司机的雇主。而Uber辩称,该公司只是提供智能机服务,为乘客和司机牵线搭桥,所以司机应该被视为合同工。不过Uber的辩解并未获得劳工委员会的认可。Uber表示,正在对这一裁定提起上诉。阅读原文

 

 

编制:腾讯研究院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