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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

马林艳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作权

时间:2015-05-24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  作者:  点击: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电话:86-10-5706-8156

手机:86-13381053533

 电子邮件:malinyan@jtnfa.com

 

马林艳律师自199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9年工作经验。对知识产权、影视文化业、信息网络、科技教育、技术转移、技术合同、文化创意产业、公司法律事务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2012年,马林艳律师荣获国家“中国科技法学奖”。

2012年、2015年,马林艳律师随科技部代表团赴加拿大安大略省,与当地政府就科技合作,技术转移等方面进行会晤与交流并作主题演讲。

马林艳律师参与某省工业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设立工作,主持制定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管理规范。

马林艳律师承办“技术转移操作指引”专项课题。

马林艳律师曾接受委托,承办“文化创意产业评估体系建设报告”专项课题。    

马林艳律师曾参与公安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指引”课题主要工作。

马林艳律师曾参与出版《文化创意产业法规汇编》。

马林艳律师曾任职于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中心,负责知识产权部和法律部门的工作。处理国家中心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法律问题。负责处理大量的科技创新,技术转移,信息网络、影视文化方面的知识产权及传统知识产权问题。在工作期间,起草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中心知识产权工作手册,用来指导系统内部工作人员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并对文化部系统内部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知识产权远程培训。

马林艳律师擅长为客户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策划知识产权保护方案,担任多家知名公司的知识产权顾问,承办过众多专项知识产权顾问项目。马林艳律师曾为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和多家大型央企等公司企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马林艳律师常年担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特约顾问。马林艳律师常年服务的客户有在世界同行业享有领先技术和服务的企业、研究机构及个人,如为中国五矿、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中国一汽研究所、石油大学、301医院、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大型的医疗器械公司等提供法律服务。

马林艳律师担任何梁何利基金法律顾问,该基金为中国的小诺贝尔奖,该基金获奖人均为世界顶尖技术的发明人。

马林艳律师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公司、研究机构院所的法律顾问。

 

 

社会职务:  北京市律师协会科技与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政法大学科技法研究院研究员

天津大学科技法研究院研究院

何梁何利基金(中国小诺贝尔奖)顾问

全国绿色经济联盟法律顾问

绿色形象大使暨生态标志认证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

《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课题组特邀顾问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