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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法治

音乐权利组织批评加拿大延长版权保护期域外法治

时间:2015-05-19   出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点击:
音乐权利组织指责加拿大政府延长版权保护期的计划,因为这些提案遗漏了歌词作者。

 

国际作者和作曲家协会联合会(CISAC)5月7日发表了一份声明,要求把歌词作者纳入拟议的修改中。

 

加拿大政府四月提议改变《版权法案》,把其作为预算计划的部分内容。

 

计划将把录音制品和表演的保护期从“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延长至“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

 

但CISAC说法律不包括歌词作者的保护,其保护期仍然为“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CISAC的主席吉恩.米歇尔·雅尔(Jean Michel Jarre)说:“加拿大的作者仍然不能享有与世界绝大多数地区相同的版权保护期,即作者的保护已延长至死后70年。”

 

“在加拿大,作者的保护期在作者死后50年到期。这置加拿大的创作群体和在加拿大寻求保护的外国人于极大的不利地位。”

 

在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作品的版权保护期为“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

 

雅尔说:“我代表CISAC和其成员代表的400万创作者呼吁加拿大政府处理这种失衡,并立即使加拿大的版权法与世界其他地方的一致。”

 

政府还提议改变《版权法案》以加入《马拉喀什条约》,目的是促进全世界的盲人、视障人士以及印刷品阅读障碍者对已出版书籍的获取。

 

加拿大财政部长乔·奥利弗(Joe Oliver)制定了上文提到的预算。(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