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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法治

日本最高法院裁定音乐许可方案违反了反竞争法域外法治

时间:2015-05-11   出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点击:
日本最高法院已裁定日本最大的版权许可机构经营的音乐许可方案——日本作者、作曲者和出版商权利协会(JASRAC)违反了反竞争法。 


在4月28日的裁定中,法院裁定JASRAC提供给日本广播机构的固定利率许可方案违反了日本的反垄断法案,故维持东京高等法院2013年所做的裁决。 


JASRAC在日本对90%的受版权保护的音乐作品进行许可。根据其方案之一,该机构为广播公司以固定利率——广播机构年度收入的1.5%——提供音乐许可。 


在日本,唱片公司拥有歌曲的复制权,但JASRAC拥有作词作曲权。广播机构为了播放音乐,它必须从JASRAC和唱片公司获得权利。 


但版权许可机构e-License于2012年向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对上述方案提出异议。委员会之后发现JASRAC并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为此,e-License对裁定提起上诉,随后由东京高等法院审理。高等法院在2013年颠覆了委员会的裁决,裁定上述方案没有给广播机构提供与其他许可机构做生意的经济刺激。 


最高法院的裁决意味着此案会被打回给委员会,委员会将审查许可方案是否导致将其他机构被排除在市场之外,以及该方案是否有违公共利益。 


东京的律所Baker & McKenzie的合伙人Daisuke Tatsuno说裁决对其他集体管理协会而言是个好消息。 


他说:“以最高法院的裁决为基础,JASRAC需要改变其将音乐许可给广播机构的企业方案,开发一个新的方案,让许可费以使用的实际量为基础进行计算。” 


他说:“这对其他集体管理机构而言是个好消息,包括e-License,因为这一裁决将为竞争者打开为广播公司提供音乐许可的市场大门。”(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