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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信息

东莞去年知识产权案降17.78%审判信息

时间:2015-04-23   出处:羊城晚报  作者:文聪、王创辉  点击: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通讯员王创辉报道:“4·26”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即将来临,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东莞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14年)》(以下简称《白皮书》)。据悉,去年东莞两级法院全年总收案2270件,与上年总收案2761宗比,减少491宗收案,下降17.78%。而在所受理的案件中,东莞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件占到大多数。

商标权占一审结案四成

《白皮书》显示,在东莞两级法院去年审结的1673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著作权案件结案465件,占一审结案数的27.79%;商标权案件结案696件,占一审结案数的41.60%;专利权案件结案369件,占一审结案数的22.06%;不正当竞争等其他案件结案143件,占一审结案数的8.55%。此外,去年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17件,结案91件,结案率为77.78%。

据市院有关负责人透露,去年东莞两级法院审理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罗志成假冒注册商标案、吴才良等21人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案、刘述明假冒注册商标案、肖海川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熊长春等非法经营案、严青海销售假药案等。

莞企作为被告占多数

 “商标权案件作为一审结案数的大头,其总数与前年相比有所下降,但比例大致相同。”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程春华直言,“其实案件不是越多越好,这对知识产权保护没有多大意义。去年总收案比前年减少了491宗收案,下降17.78%,这一是因为随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运作收案,不少案件被就近分流,原本在东莞可以立案受理的专利案件、计算机软件案件等都移交广州立案受理,目前在东莞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是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以及普通商业秘密案件;二是东莞前几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击滥诉、不规范案件,所以并不是什么案件都予以立案,现在的数量才属正常水平。”

羊城晚报记者查阅《白皮书》发现,在东莞两级法院受理的案件中,东莞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件占到大多数。对此,程春华解释称,这与知识产权案件的受理地一般是侵权地有关,侵权行为在哪里发生,维权者就找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必然导致在东莞的案件以莞企为被告对象居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适当模仿、借鉴先进技术的做法是可取的,但在借鉴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尺度。知识产权是专业性很强的部门法律,现代企业应该学会并应用好这门法律,才能有效保护自己。”


原标题:去年知识产权案降17.78%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