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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声

深圳中院发布2017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企业之声

时间:2018-08-02   出处:深圳中级法院  作者:  点击:


2017年,深圳法院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的“深圳模式”,努力当好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引领者和实践者,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机制的成效日益显现,深圳在继续保持科技创新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地位的同时,日益成为境内外当事人信赖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优选地”。


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荣获全国妇联“巾帼文明岗”称号,宝安区法院民四庭获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南山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荣立集体二等功。市中院1名法官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深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从此掀开新的一页

一、  成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格局再上新台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一同为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揭牌。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2017年12月26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在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前海自贸区设立。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是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倡导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的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八中全会精神“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影响力的创新先行区”的重大举措。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有利于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有利于加快推进深圳建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带动形成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全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有利于彰显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尊重知识产权创新的国际形象。设立知识产权法庭被评为深圳市2017年十大法治事件。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案件管辖范围:1.深圳市辖区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深圳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等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深圳市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深圳市辖区内除基层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案件,以及垄断行政案件;4.不服深圳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二、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公正高效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再呈爆发式增长,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全年新收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28027件,同比增幅58.41%。其中新收民事一审案件23607件,同比增幅为63.55%,超过全省收案数的三分之一,全国收案数的十分之一。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共计27668件,同比增幅51.82%。其中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3508件,同比增幅57.91%。




——依法规范和监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2017年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0件,审结8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体制机制优势,妥善处理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之间的关系。与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加强协作,在依法支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同时,强化对行政部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既强化对行政行为程序正当性的审查,又强化对实体标准合法性的审查,积极引导知识产权行政主管机关的调查取证、证据审查、侵权判定等标准向司法标准看齐,促进知识产权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化和法治化,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如深圳微源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为“深圳微信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行政纠纷一案,法院在维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要求深圳微信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更改“微信”字号行政决定的同时,指出行政机关对相对人行为定性有误,既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侵权行为,又确保有效解决纷争。

三、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贡献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

——聚焦技术类案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通过技术转化运用可以形成先进生产力,这是推动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保护创新型技术成果,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助力。2017年,新收专利、计算机软件等技术性较强的案件2018件,同比增长2.48%,其中新收专利侵权及权属纠纷1957件,占该类型案件总量的96.97%。审结2291件,同比增长69.32%。其中专利侵权及权属纠纷2229件,同比增长73.59%。通过依法审理,准确定性,支持权利人维权,有效保护和激励企业与个人持续创新创造的积极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驾护航。


——审结国际前沿案件,彰显深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智慧。华为公司与三星公司两家全球智能终端产品巨头之间发生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两案,涉及的诸多高端技术问题及法律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均无先例可循,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深圳中院迎难而上,在深入分析相关技术争点的基础上,一审作出两案每案17万余字的判决书,判令被告三星公司停止实施华为公司涉案4G标准必要专利技术。该两案系我国国内首次针对涉及3GPP国际标准必要专利侵权诉讼颁发禁令。两案的审理,及时填补了在处理标准必要专利侵权司法领域的规则空白。这些规则的确立,为国内法院乃至境外法院处理标准必要专利停止侵权问题,提供了中国鲜活的司法先例经验,充分彰显了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智慧,更重要的是,增强了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规则中的引领力。



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建规范有序的营商秩序

——加大侵权赔偿力度,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依法制裁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各类企业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全年新收侵犯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件1986件,审结1931件。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对侵权时间长、规模大、主观上存在故意的重大案件,根据具体案情酌情超出法定限额进行判赔。全年共有5件案件高于法定赔偿额或以法定最高赔偿额判赔,让侵权人付出足够的侵权代价,有效地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如原告马奇和布雷维提有限公司、阿里斯顿热能产品(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阿里斯顿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经审理,认定被告未经许可侵犯原告 “” 注册商标,综合被告侵权方式多样、持续时间长、销售范围广等因素,按照商标法定赔偿的最高上限,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构建守法经营尊重知识产权的市场秩序。全年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44件,其中一审632件。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34件,其中一审537件。共判处1220人有罪,判处罚金10334.62万元。坚持刑事制裁与经济惩处相结合,适用主刑的同时,高度重视财产刑的适用,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有力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如深圳中院审结的被告人莫某某等9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法院认定莫某某等9人非法制造假冒“”“VACHERON CONSTANTIN”“PIAGET”等世界知名商标的手表,非法经营数额达216.264万元,据此认定各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各被告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和金额不等的罚金刑,对其中的主犯莫某某,法院根据其在全案犯罪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在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外,并判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彰显了法院对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之“零容忍”态度。



五、因案制宜实施繁简分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

——简易案件快速审理,及时回应救济诉求积极应对案件增长态势,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知识产权简易案件,全面推行快速集中审理模式,加快立案、卷宗移交、送达工作,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和地点,庭审程序可不区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直接进行质证、焦点辩论等实质性审理。全年采用速裁模式审结知识产权简易案件一审8832件,二审2154件。一审平均审理周期89天,比采用正常程序审结案件缩短91天,二审平均审理周期34.8天,比采用正常程序审结案件缩短55.2天。有效地支持权利人快速维权,强化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满足权利人的正当保护需求。



——复杂案件精细审理,匠心打造精品文书。对知识产权复杂疑难案件,实行精细化审理,成就经典案例。无锡市晶源微电子有限公司、无锡友达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亿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与恩智浦半导体股份公司、NXP股份有限公司、恩智浦半导体荷兰有限公司、恩智浦(中国)管理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纠纷案、陈奕泉等四人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7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深圳市微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7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六、提升新时期司法影响力,传播知识产权保护正能量

——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公开新途径。选取典型案件开展网络庭审直播,增加司法公开成效。邀请人大代表以及在校师生走进法庭旁听审判,以案普法,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环境和氛围。积极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新途径,试行网上立案,网上办案,实现全程留痕,实时监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及时发布全部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提高了裁判文书的公布范围和效率。


——不断丰富知识产权司法宣传方式。精心筹划“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展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树立司法公信力。


——不断提升为企业创新驱动保驾护航的服务意识。主动走访企业,倾听创业者声音,了解企业司法保护需求,组织知识产权法官走进多家高新企业,实地调研新动态、新模式、新技术,交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课题。为企业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促进高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良性发展。

七、打造复合型高素质队伍,持续强化审判核心竞争力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按照审判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的要求,努力打造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精心培养“能判、会写、善讲”的综合型法官。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和科学技术知识培训,组织多场“标准必要专利专题”研讨,对标准必要专利形成、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分析。针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组织市区两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召开知识产权研讨会刑事专场。举办四期由法官主导的知识产权审判实务问题研讨会,总结审判经验、梳理热点问题,统一办案标准,有效提升两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官审判业务水平。


——重视调研成果转化。依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调研。《商标侵权案件裁判规则研究》获全市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关于完善庭前准备程序与庭审程序衔接机制的调研》获全市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完成市重点调研课题《互联网信息传播聚合平台侵权研究》;全市知识产权法官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结 语

2018年,深圳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进知识产权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讲大局、懂法律、懂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实行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以充分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导向的侵权损害赔偿司法认定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和引领作用,推动深圳形成更加健全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服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深圳发展规划,让深圳成为在全球具有良好声誉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