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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精神

深改组1000天“法治维度”系列评论三 司法体制改革突显的基本原则:政策精神

时间:2016-10-09   出处:法制网  作者:叶泉  点击:

深改组1000天“法治维度”系列评论三

法制网评论员 叶泉

“改革与法治是车之双轮,鸟之双翼”。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新年贺词中这句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的表述,如今已深入人心,成为对当前改革与法治关系最经典的概括。有人统计过,“深改千日”,中央深改组总共召开了27次会议,其中有21次涉及到法治建设议题,而在这21次会议中又有18次涉及到了司法体制改革。如果说,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那么,司法体制改革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通观这18次会议中通过的34份司法改革文件,有关于立案登记的,有关于防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有关于法官检察官遴选的,也有关于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这些内容乍看起来似乎彼此独立,相互间缺少关联性,但认真分析起来可以发现,所有这些改革举措都指向一个共同的目标,围绕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司法公正

公正是司法的基本价值,没有公正就没有司法。为此,无论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从哪个角度切入,最终都会回到这个起点上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司法体制改革要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在这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公正的前提,司法改革必须让司法机关摆脱各种非法律因素的干扰,坚守独立的品性。

长期以来,影响我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有两大主要因素:一是行政权力,一些地方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现象还很突出;二是地方保护,法院地方化倾向导致一些地方涉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案件难以得到公正审理。针对前者,中央深改组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从司法机关内外两个层面严禁各种形式的打招呼、批条子、干预司法活动;针对后者,中央深改组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推动审判机关下沉,以保证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公正审理。

为确保司法公正,落实司法责任制成为“深改千日”司法改革的核心。一直以来,在我国司法领域,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层层请示、层层审批的现象长期存在,违背了司法规律和审判运行规律,成为制约我国司法公正的一大突出问题。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要想让法官、检察官承担责任,首先就要尊重司法规律,强化法官、检察官在司法中的核心地位,给法官、检察官以判案的权力。为此,全面推进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员额制度改革势在必行。2014年6月,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司法改革试点启动。

在员额制改革的基础上,法官、检察官责任制也开始逐步建立。此后,中央深改组又相继推出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等等。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推动着权责统一、权责分明的司法制度的完善。

回顾“深改千日”,我们看到这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突现了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坚持了人民至上的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改革的价值追求,人民满意与否成为评判改革成败的标准,正因为如此,人民群众才能从改革中体会到更多的获得感。

其次,改革坚持了顶层设计原则。毫无疑问,司法体制改革是当前我国最富争议的改革之一,争议固然可以带来更多的选择,但太多的争议也会拖慢改革的步迈,为了避免反复“试错”造成的混乱,自上而下,经过试点的有序推进,就成为改革的最优路径。

最后,改革坚持了精准发力的原则。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错综复杂,解决这些问题既要有全局眼光,又要精准发力、个个击破,中央深改组出台的每一份司改文件都是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对司法顽疾克敌制胜的精准发力。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司法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正是在这个目标的对照下,我们才能更深刻地体会到“深改千日”每一项改革举措的深意与内涵。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