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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理念 合作共赢——嘉兴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保持高调撤率记者媒体

时间:2016-05-31   出处:嘉兴日报  作者:  点击:
随着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嘉兴市各类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也在增多。来自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法院办结该类案件780件,调撤率89.13%;2014年结案969件,调撤率91.95%;2015年结案662件,调撤率82.93%。相对浙江省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平均值,嘉兴市该类案件调撤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在浙江省处于领先水平。

该类案件调撤率保持较高水平,既提高了法院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也有力化解了社会矛盾,为嘉兴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而高调撤率的背后,更是近年来嘉兴市法院牢牢把握“以调解促双赢”、“以调解促和谐”的工作目标,更新审判理念,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妥善化解的不懈努力。

深究调判结合之法

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大力探究调判结合工作方法,十分必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徐瑾表示,该类官司中,很多被告对于自己是否构成侵权都存在异议,因此调解前法官应该耐心细致地解释好知识产权、侵权构成等概念,使被告了解其行为的性质,这实质上已经为调解工作打好了基础。比如,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3年至2015年审结的36件中小超市涉商标、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中,通过庭前释法,调撤率一下达到了83.33%。

同时,调解中,法官根据情况推荐原被告查看该院和兄弟法院关联案件的上网裁判文书,使他们对类似纠纷的裁判结果有心理预期,也是有助于推进同类型案件调解工作的。而通过调解,如果能变侵权为授权,往往可以促进知识产权的物尽其用。

把握案件关键节点

促成知识产权案件顺利调解,把牢关键节点也很重要。

由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具隐蔽性,原告取证难,很多原告会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位法官告诉记者,法官往往可以在证据保全过程中同步开展调解工作,告知被告可能涉嫌侵权的后果,必要时辅以侵权比对。对于事实清楚、标的不大的案件,则可在开庭前向被告释明诉讼成本,促成调解。

另外,开庭后、判决前,对于有调解希望的案件,通过引导原告形成合适的诉讼预期,向被告分析败诉风险、裁判文书上网的影响、一二审诉讼程序的时间成本等,往往也能很快促成调解。

依托外力诉调对接

知识产权案件不告则已,一告往往涉及众多被告,案量相当之大。如何有效提升司法效率,更好节约司法资源?

近年来,嘉兴市法院积极向外借力,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政协委员的对接,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处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诉KTV的系列纠纷中,嘉兴市法院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的同时,探索借助文化行政主管机关以及娱乐行业协会的力量,积极搭建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平台,优质高效处理了大量相关案件。

2014年11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与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签署《知识产权(专利)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双方依托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各指派一名联络员;对委托调解的案件,由法院出具委托调解函,移送至援助中心15日内处理完毕;双方还可共同完成调解工作。(作者:杨茜,通讯员:沈羽石)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