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现在是:

image.png

记者媒体

“枪手”写剧本,署名权归谁?记者媒体

时间:2016-03-30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  点击:
“在国内编剧行业,有些著名编剧雇佣年轻的编剧当‘枪手’,一集只需给他们几千元至一万元的酬劳,就能获得剧本署名权以及二三十万元的片酬,这是否合理合法?”在近日中国作家协会举行的“影视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上,著名编剧李功达提出的这一问题,引发与会者的热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国内编剧行业中,“枪手”普遍存在,甚至有“做‘枪手’是编剧的必经之路”的说法,很多名气不大的编剧给资深编剧当“枪手”,一些知名影视剧都是由这些“枪手”创作的,但这些“枪手”不仅收入低,更没有署名权等,由此引发了一些纠纷。那么,“枪手”能否拥有署名权?他们应如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张平等共同探讨了“枪手”的权益保护之道。

代笔创作受到关注

据了解,在国内影视行业,“枪手”一般分为3种类型:第一种是代笔,只收稿酬,是真正意义上的“枪手”;第二种是参与讨论和执笔,完成后再由经验丰富的编剧定二稿;第三种则是提供一些创意和对剧本进行润色加工。在创作中,一般由知名编剧写好剧本分集大纲,让“枪手”写分集剧本;有时则是从大纲、分集大纲到分集剧本,都由“枪手”来完成的。现在很多知名编剧成立工作室,就是采用这种“团队作战”的模式,个别“枪手”的稿酬可以达到几万元一集。但“枪手”最想要的还是署名权。

李功达是创作了《青春之歌》《北京人在纽约》《“九一八”大案纪实》《金海岸》等很多电视剧剧本的知名编剧。在剧本创作中,他认识了很多这样的“枪手”,他们会为了获得署名权而主动降低稿酬。其中,有两位北京电影学院毕业的年轻编剧已有5年为“大腕”当“枪手”的经历,创作出多部热播的影视剧,但从来没有署名,稿酬每集也没有超过一万元。目前,李功达在与他们合作创作剧本,稿酬为一集两万元,且为他们署名。“很多热播影视剧中的创意,都是这些年轻人想出来的,但最后没有获得署名。这是一批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如何保护他们的创意成果,如何保护他们的创作积极性,这是影视行业需要解决的一个新课题。”李功达呼吁。

“枪手”这一现状也引起张平的关注。她表示,包括“枪手”在内的创作者作品著作权转让非常普遍,很多署名作者给出创作主线或素材,由“枪手”进行具体创作,这已成为剧本创作的新趋势。很多影视文化公司都有一个写作团队,而署上知名编剧的姓名,且形成很好的品牌效应。张平同时指出,著作权与专利权和商标权不同,强调的是人身权利,不为“枪手”署名,就容易出现人身权的纠纷。随着编剧行业里的“枪手”日益增加,会引发越来越多的法律纠纷。

规范授权保护权益

在著作权法中,人身权和财产权是分离的,署名权属于人身权。张平指出,计算机软件可以通过约定来确定署名权的归属,但对于剧本这种作品,在著作权法上无法进行这样的约定。她表示,在实践当中,一般是作品没有发表之前可以通过合同进行约定署名权,如果已经发表了,则不能再转让。

对于作品在没有发表之前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署名权这一观点,李明德认为,在著作权法中,署名权不可以转让,任何合同的签订,不应当违反法律规定。他认为,如果有“枪手”去主张自己的署名权,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合同本身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合同。”李明德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前庭长蒋志培博士也认为,作品的财产权可以转让,人身权不能转让。因此,在文化产业中,对于组成团队进行作品创作,最后通过合同对署名权进行约定,这种合同是否合法,目前在法律界有很大的争议。

在署名权争夺中,“枪手”如何证明该剧本是自己创作的?北京市双全律师事务所主任邓江华认为,进行证据保全很重要,如“枪手”可以在交稿之前将作品发给自己的实名邮箱或自己亲戚朋友邮箱,注明这个作品是自己受某某委托创作的,价格是多少等,而银行汇款记录也可以做印证,这些都可以成为“枪手”维权的有力证据。邓江华强调,包括“枪手”在内的编剧在维权时,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处理各种事宜。

除署名权外,“枪手”纠纷还涉及“枪手”收入没有保障以及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等问题。对于报酬问题,邓江华认为,可以通过合同来约定报酬,明确付款期限。对于剧本署名者向“枪手”讲述故事大概,由“枪手”编写故事细节的情况,著作权归谁所有,李明德认为,只单独提供想法的行为不是创作,而将这个想法落实为具体的情节,才是具体的创作。

如何有效解决“枪手”引发的著作权问题,激发原创者的积极性?李功达建议,首先,创作者的影视作品的合同一定要符合法律规范,由律师来代理创作者处理这些事宜。其次,中国作家协会等行业协会在会员自愿的情况下,可以把影视改编权等作家们的权益集合起来,在这一平台上进行规范的授权与开发,充分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提升作品创作的水平。(记者  窦新颖)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