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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信息

北京知产法院: 25个法官一年高效保质审结3200多案件审判信息

时间:2015-11-09   出处:央广网  作者:  点击:

央广网北京11月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9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介绍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一年来各项改革进展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2014年11月6日,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正式成立,院长宿迟介绍,一年时间里,这个法院依法履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初见成效,25个法官团队高效保质审结了3200多件案件,12名司法行政人员夜以继日拼搏奉献担负着以往20多个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同时按照司法改革要求,探索出了机构设置扁平化、人员管理分类化、司法审判去行政化、审判与管理自治化、法院建设民主化的新型法院发展模式。虽然审判压力持续增大,但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初见成效。

宿迟介绍,一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收案规模超过预期,呈现出一审案件多、行政案件多、涉外案件多的特点。截至2015年11月6日,共收案7918件,共审结案件3250件。第一批遴选的18名一线主审法官人均收案400件,结案159件,人均结案数量大幅提升,较好地满足了国内外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迫切需求。

第二个成效是对侵权制裁力度不断加大。针对多年来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等现象,北京知产法院明确提出通过完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等程序措施、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提高侵权赔偿数额等各种措施,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在Adobe著作权案等10余起案件中,积极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固定关键证据、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在涉及小商品市场侵权案中,判决市场出租方因未尽到商事审慎注意义务而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从根本上解决起诉难、送达难、执行难和市场诚信问题。

第三个成效是司法审查职能充分发挥。建院至2015年11月6日,北京知产法院院专属管辖的专利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收结案数分别为5873件和2050件,该院注重强化司法审查在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授权确权行为规范化。在审结的179件专利、1871件商标行政案件中,判决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案件11件,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决的案件269件,撤销率分别为8.4%和16%,依法行使了司法审查职能。

北京知产法院的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一、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优化

针对审者不判、诉判脱节等问题,北京知产法院确立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构建阳光司法机制”等七大目标,在此基础上,设计并实施多项改革措施:一是探索“1+1+2”(其中1名书记员由志愿者或实习生担任)模式法官团队,制定了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规范,以法官团队为单位进行审判业绩考评。二是废除汇报制,实现审判去行政化。原则上院、庭长不再听取个案汇报,裁判结果以合议庭多数意见为准。合议庭可自行选择向院长、庭长、法官专业会议、调研小组等进行咨询,并将相关咨询意见作为合议庭决策的参考。三是改革庭审与裁判方式,实现以庭审为中心的诉判一致。开展焦点式审判,裁判文书中的诉辩意见和争议焦点交由当事人确认,围绕焦点进行裁判论述。将遵循先例作为裁判文书说理的刚性约束机制。四是建立当事人诉权保障制度与妨害诉讼行为惩处机制。要求法官对当事人依法提出的各项申请及时答复,对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依法惩处。设立专门窗口统一接收诉讼材料,避免不当庭外接触。公示当事人诉讼权利清单和举报监督渠道,以诉权制约和监督审判权。

二、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

针对困扰法院的司法裁判说理不透、司法不一、威信不高、主导作用不足等各种问题,该院根据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要求,提出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发挥典型案例对后案事实上的约束作用,鼓励当事人监督法官遵循和尊重在先裁判,保持司法的稳定与衡平。鼓励法官创新法学理论和裁判方法,创设有引领作用的判决。提出对司法裁判三个档次的评价标准:公正、令人信服 、有指导意义,以此作为评价法官业绩的核心内容。

2015年4月24日,最高法院在该院设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简称基地),由市高级法院带领该院及辖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开展先行先试,率先探索案例指导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建设。目前,基地已经完成了业务流程实施方案的初步论证,正在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该院法官团队已经开始在个案中具体探索先例筛选和形成机制。根据最高法院陶凯元副院长的要求,基地未来将建设成为全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理论研究中心、指导案例发现识别中心、指导案例信息智能汇集中心和全国综合服务中心。

三、审判委员会改革实现历史性突破

针对审委会行政化程度高、公开度不足、角色定位不清等问题,该院着力改革审委会职能和决策方式,切实发挥审委会的司法审判职能。限定审委会的职能范围,以书面方式作出审委会决定,尝试决定内容及理由在裁判文书中公开。审委会下设四个专业法官会议,作为前置咨询和过滤机构,增强决策科学性和专业性。审委会研究具体案件时,践行亲历性和公开透明原则。

2015年9月,在一起涉及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作出的一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行政案件中,该院在全国率先探索由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直接公开开庭审理案件。这一探索为司法改革学术探讨和制度实践提供了鲜活的案例,受到媒体的广泛报道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四、多措并举回归审判专业化

为实现国际一流的审判队伍和裁判标准,该院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审判去行政化后,回归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道路。一是建立技术调查室,解决事实查明难题。针对该院受理涉技术类案件数量多、涉技术领域广泛、审理难度大的特点,在已有的专家咨询、专家陪审、技术鉴定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技术调查室,探索实践技术调查官制度。设置在编型、聘用型、交流型和兼职型四种类型技术调查官,并完善技术调查官工作机制。二是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化。该院院、庭长都是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法官。为落实入额法官办案的改革精神,保障办案时间,发挥专家引领作用,该院实行“院长开庭周”,规定院长、副院长每月固定安排一周时间,集中开庭审案,主要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截至今年10月20日,三位院长共受理案件201件、审结案件98件,四位庭长共受理案件505件、审结案件286件。院、庭长审结的案件占全院结案数量的11.8%,实现了院、庭长办案的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文书体例。针对各类案件特点,探索“省略式”、“引用式”、“引证式”文书样式进行繁简分流。在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基础上,保证繁出精品,简出效率。制定了文书体例改革方案,积极创新裁判文书的撰写体例和说理方式,在涉及“药物金刚藤微丸案”中,尝试在判决书正文之前增加“判决摘要”部分,在“情侣图形案”中,创造性地将合议庭少数意见记载在裁判文书中,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充分公开合议庭的裁判过程。

宿迟最后表示,“我们将继续发扬知产精神,不断推进改革,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创造中国模式、贡献中国经验。”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